上海:中低收入家庭房贷开始实际享受优惠政策
房地产时报 2007-3-5 10:22:46 作者:乐缨
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已全面启动,606户家庭首批受惠于该项政策。首批购房贷款额约7500 万元,可享受贴息额750万元。
去年年底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若干规定》。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按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计算,2003 年为13250 元,以贷款方式购买一套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 元、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或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 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二手房,给予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额15%或10%的财政贴息。
该政策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申请购房贷款贴息中低收入家庭606户,购房面积达32284 平方米,成交金额12140 万元。按平均贷款六成或七成计,购房贷款额约7500 万元,可享受贴息额750万元。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透露,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已在全市执行展开,除静安区外,其他各区均有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其中,宝山、浦东、闵行地区最多,均在77户以上,普陀、杨浦、闸北也均超过40户。在12月份的贴息购房中,平均成交价为3947 元/平方米,平均每套总价20万元。其中,一手房的成交价平均2484 元/平方米,平均每套总价21.7 万元;二手房的成交价平均4045 元/平方米,每套总价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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