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新的租赁办法草案 租赁价格有望下调
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市民征求意见。《办法》出台目的是为了规范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完善租赁登记、监管手续,保障当事人合法租赁利益。《办法》出台至今一周有余,租赁市场也在发生着或大或小的变化。而对于新政策的出台,多数市民表示支持,但是业内也认为,调控还要要解决“执行难”问题。
委托租赁业务量微降
《办法》出台一周后,据“链家地产”、21世纪不动产、中大恒基等中介公司统计,目前租赁市场委托租赁业务量在减少。主要是经纪公司在委托租赁签订上更加慎重,规避“月收租金”带来的“短收长付”资金风险。
而据“信一天”从其门店统计的数据显示,《办法》出台后登记合租房屋出租量有所下降,较政策出台前一周下降14%,主要是二房东登记行为减少所致。单日登记合租房产102套,以往平均为120套左右。
“信一天”市场部经理罗煜表示,《办法》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租赁当事人约定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每次不得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由于租赁“沉淀”资金有限,中介实际挪用现象少,《办法》规定固然能避免少数中介将“沉淀”资金挪做他用的可能,但更多将使正规经纪公司面临“短收长付”的资金困境,使得一些中介减少委托租赁业务,压低房主租赁价格或增加免租期,抬高租户代理费及租金。
需解决执行问题
北京众多租赁房主、客户对《办法》态度如何?“信一天”旗下位于安贞、团结湖、方庄、中关村等租赁热点地区的50余家门店对此进行了信息采集,其中访问租赁房主266人、租赁客户313人。多数受访人还是表示支持《办法》,认为其可以保障自身权益。但是对于其中的出租要缴纳相应税费则不太赞同。
在受访的266名房主中,194人表示支持新《办法》,认为有利于目前租赁市场管理,能让房主安心出租。在受访的313名租赁客户中,149人表示支持,认为有利于保障自己的租房权益,以前都是房主挑选租户,现在政策对房主也有规定。
对于《办法》中要求的出租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房主、客户则普遍持反对态度,超过六成房主认为实际出租情况并不稳定,租金所得并不丰裕,不会主动奔波交纳税费,如果必须交纳则费用由租户承担。对于租户,则普遍表示租赁个人所得税如果交纳是房主承担,自己不会替房主买单。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出台目的是为规范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完善租赁登记、监管手续,保障当事人合法租赁利益,但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对租住双方进行宣传教育,否则将面临的“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