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实施 住宅地使用权续期拟试点
北京晨报 2007-6-27 11:31:50 作者:bj03
《物权法》实施准备工作全面拉开
工业用地将全面落实招拍挂出让制度,与《物权法》有冲突的规定10月1日前需全部清理;在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等问题上积极展开试点……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知,《物权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目前已全面拉开,与土地、产权和物业有关的问题正在成为此项工作的核心。
本周,本市关于严打产权违规的风暴行动正式袭来。由于《物权法》将在今年10月1日实施,而其重点是强调对合法取得物权的保护,因而此次风暴被业内认为是《物权法》实施准备工作全面拉开的标志。
据了解,在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前,有关部门还将展开多项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清理工作。根据部署,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也将在此次行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届时招拍挂将成为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的唯一法定方式。同时,对于《物权法》提出的创新性要求,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分割登记等,也将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此前下发的通知要求,现行不少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物权的规定,都要依照《物权法》修改或者废止。在2007年10月1日前必须完成所有的清理工作。据悉,本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地方法规、规章,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超越权限制定以及与《物权法》规定不相一致的将被废止或修改。而一些在《物权法》中涉及的规范用语甚至已经提前落实。例如,根据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本市物业行业此前一直使用“物业管理企业”称谓,但按照《物权法》的提法应为“物业服务企业”。据悉,万科物业等已率先使用该规范用词为企业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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