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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本月实施

中国房地产报 2007-12-3 15:26:03 作者:bj03 

  伴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我国住房保障体系框架逐渐清晰。12月1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被认为是“24号文”的具体落实。

  一周前的11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访问期间再次关切住房保障问题,因此《办法》的出台被视为对总理讲话的一个呼应,亦说明国家在具体政策方面已经过充分酝酿。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住房供应结构正在发生改变。

  一字之差

  从2004年五部委参与到如今九部委联手,《办法》从保障方式、资金来源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执行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受益面限定于“最低收入”范畴,如今《办法》中则强调适用范围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字之差,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家庭从保障性住房政策调整中获益。

  针对保障面拓宽的问题,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9月中旬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曾指出:“据测算,低收入家庭群体目前大概还有1000万户的家庭住房比较困难,其中400万户是低保家庭,600万户是低收入家庭。”而他表示,如果按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居住水平来衡量,这部分群体就是双困户。

  此前廉租房的主要供应对象是低保家庭。“范围比较小,一部分老百姓租不起房、也买不起房,没有纳入其中。”沈建忠认为,此次调整到低收入群体,解决方式发生变化,覆盖面则更加明确。

  记者了解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正在逐渐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以扩大政策覆盖面。上海于今年初已开始在浦东新区和卢湾区试行将廉租房制度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新政策。

  解决土地供应短板

  除了资金渠道,土地来源也一直是制约廉租房建设的障碍,这一问题将随着《办法》的实施而得到解决。

  “以前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是划拨形式,像首开、天鸿、金隅集团等多为有土地储备的国有企业,本着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承载建设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任务。”北京金隅嘉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相关政策向保障性住房供地倾斜,在商品房中也开始配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或两限房,打破了原始的限制,“能够相对充分地保障房源供应”。

  2004年所执行的政策,对于建设廉租房的态度无疑是“限制性”的,其中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因此,实物配租一直是“辅助”的配角。如今,《办法》中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并明确在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加大实物配租的力度首先就要保证廉租房的用地。”一位从事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员指出。

  针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办法》中强调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所谓单独列出,我认为是明确每年的廉租房建设计划,但具体落实时分布在各地块之中的可能性更大。除了指定划拨的部分,通过市场途径单独供应的是两限房用地,单独供应廉租房用地不现实。”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场交易部副部长雷蕾介绍,“不包括门头沟建3万平方米的独立廉租房小区,从保证土地供应角度出发,北京市相当一部分采取了配建方式”。截至目前,北京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房面积为13.3万平方米。

  12月14日,位于来广营乡清河营村的四块土地开标,均要求配建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这也将成为北京市今年最大的廉租房项目。

  “今年北京市已经完成了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以后可能每块上市的土地都会考虑配建保障性住房,但要根据地块的地理位置、整理情况最终确定。”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发展部相关负责人透露。

  郑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王广国则向媒体披露,郑州市将为到2010年建设4200套廉租房的目标确保土地供应,而目前,郑州市的廉租房仅有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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