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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再现非无中生有 监管部门称将加强调查

国际金融报 2008-10-7 23:19:12 作者:  

变相“加按揭”值得商榷

市场有消息称,某房贷公司可以提供变相加按揭,即由后来转按揭的银行评估申请人的房屋价值后提供贷款,还清其在之前银行的欠款,余额可贷出。

记者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秦某的电话,以顾客身份一探究竟。

“不能转的。”他在电话另一头回答道,“必须先把之前的贷款还清。”不过很快,他话锋一转:“这中间有一个过程可以操作的。我们先评估你的资信,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可以由我们或者别的垫资公司为你支付所欠贷款。然后为你转入另一家银行重新评估并贷款。”记者随即表示还剩近50万元的欠款,他称没有问题,不过要收5%的垫资费。当记者询问他们如何进行风险控制时,他不愿意透露,称到时会填写一份合同,合同的细节“不好说”。

根据银监会要求,“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监管机构:积极了解真相

记者就此致电上海银监局有关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正积极关注这一事件。“我们会积极了解情况,关注的范围不会只限于报道中的4家银行。该消息是真是假还有待进一步了解。”他说。

当被问及房贷公司的做法是否违规时,这位负责人认为,关键是看交易的实质,即有没有加按揭,有没有扩大银行的风险。“政策法规出来之后,市场上会有各种各样的手法,都是形式上的操作,实质是要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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