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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减税对房市有如放水养鱼

中华工商时报 2007-3-4 23:47:04 作者:佚名 
最近,有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法正在修改中,最高税率有望从目前的45%下调至40%。房产作为个人财产,在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后,为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拥有,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特别是对房地产业的调节和刺激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个税的调节作用不仅仅是为了调节收入差别,而更多的是要影响经济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在国家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将更为突出。

  现在世界上各发达国家多采用冲减个税缴纳基数、定额个税冲抵等方式鼓励居民自建或自购住房。这种个税二次分配的重返是以纳税者人头计算的方式,将减免税补贴落实到个人购房或家庭购房者身上,这样既扩大了消费、拉动了经济、增加了社会稳定,而且房产还有投资、转换为经营资本的作用。

  上海在实行购房冲抵个税缴纳基数政策后,出现一级市场连续三年高速增长,二三级住房市场进入良性运转,既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也使超过千万平方米的存量住宅得以消化,加速了城市改造进程,其相关消费带动经济高速增长,已经使人们看到了个税调整所启动的巨额消费对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

  我国的个税征收起点和扣率是按1993年以前全国平均生活支出水平确定的,并没有因为生活支出水平的提高而调整。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化分配之后,没有及时地相应调整个税征收的起点。

  购房减税本身就应该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内容。个税调整是面对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它解决了住房补贴只对部分人有效的不公平问题。

  目前,许多人担心房地产会产生泡沫。其实,泡沫是在人均住房条件过量和供求关系极不平衡的条件下才会产生的,而我国城市现有住房条件距发达国家尚差很远,外来购房使房价上升因素不大,许多城市居民住宅尚处于贫困水平。如果采取住房消费减免个税政策,将至少使住房市场扩大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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