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清欠将每季报审 未完成任务区县新建项目受控
不详 2007-4-4 13:57:02 作者:佚名
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本市各区、县每季度末要将政府清欠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报市建委审核,未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区县新建项目要受到控制。市建委近日下发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区县在本月20日前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清欠工作方案。
根据市建委要求,本市各区、县要对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各区、县建委要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再次对拖欠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拖欠金额等情况进行确认核定,并提出还款方案。对于未结算项目,各区、县要组织、督促建设单位尽快与施工单位限期结算,并于9月20日前最终定案。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区、县,市建委将相应采取控制新建项目,暂停或减少资金安排等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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