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 -> 安徽新闻 -> 房产资讯内容
           

养路费免征系统 第四季度将启用

江淮晨报 2007-9-13 11:12:56 作者:bj03 
记者从省公路管理局获悉,继今年6月份养路费缴费系统全省联网后,新开发的养路费免征系统从第四季度开始实施。

针对少数单位不能按时领取免费证,新系统实行后,如本季度免费证未能按时领取,将必须按全费缴纳本季度养路费后才可继续领取下季度以后的免费证,连续四个季度不领取免费证,将视为放弃免费,需补齐四个季度全费后重新报批。
  • Copyright © 1998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webadmin@mail.hf.ah.cn 皖B2-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