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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事业迈向新起点跨上新高度

安徽日报 2007-9-18 11:11:19 作者:bj03 
  国富则民富,国强则民安。人民防空建设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国家安全战略全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人民防空建设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发挥了其独特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公益作用。近年来,我省人防建设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各项改革和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扎实有效,信息化指挥体系初步建立,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明显增强、民防体制建设有序推进,人防各项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迈向新起点,跨上新高度。人防工程建设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防空袭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于提高城市防灾抗毁能力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以建为主”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市防护能力为目标,人防工程建设力度加大,人防工程面积快速增长,人防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高。“十五”以来,人防工程建设总面积较“九五”末增幅达101%,人均面积增幅20%,初步形成了以指挥通信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配套工程为骨干,以人员掩蔽工程为基础的防护工程体系。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62%,创造产值16.3亿元,上缴利税1.25亿元,解决社会就业人数2.27万。组织指挥建设
 
  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组织实施防空袭准备和行动的领导活动,是防空袭斗争胜利的重要保障。随着战争形态的不断发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在信息化战争中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逐步健全。各类组织指挥方案配套齐全。防空警报建设快速发展,全省警报音响覆盖率已达90%以上。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组建了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治安保卫、通信保障、交通运输等7类人防专业队伍达1万余人。人防向民防转变有了实质性进展,省和铜陵、马鞍山、蚌埠、安庆、淮南等市民防局已挂牌。全省各级人防部门人防向民防改革进一步深化、平战结合职能进一步拓宽,在政府平时应急救援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人防信息化建设发展势头强劲,形成了固定与移动相呼应的指挥所体系,实现了省与各市人防指挥的互联互通,为省、市领导战时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和平时组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法制建设

  自1996年《人防法》颁布后,1998年我省在南京战区率先出台了《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这是我省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人防法规。此后,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2001年和2006年,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积极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省政府第155号令颁布了《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期间,全省共制定下发部门规范性文件50余份,出台市级地方政府规章2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推动我省依法建设和管理人防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依法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了城市建设规划、人民防空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能开始转变,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管理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人防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防空教育

  防空教育作为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初级中学防空教育普及率逐年提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已成为防空知识教育的主要阵地,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的防空教育经几年试点后,已在全省各人防重点城市普遍展开。积极推进防空教育改革,今年,全省初级中学防空知识教育将一改以往单一课本的教育模式,首次使用我省自主研制的多媒体软件,将使教育效果得到明显提高。财务管理工作

  近年来,人防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财务管理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定,配套完善了相关文件,狠抓了人防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着力提高人防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为我省人防全面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省人防办与相关厅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核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于人防主管部门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范围和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制定了《安徽省人防办机关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二是积极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财政网上申报、审批和管理,简化了资金用款程序,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三是抓好会计人员再教育培训和电算化学习,加快财务的信息化管理进程。

  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人防工作实行以地方为主体的军地共同领导体制,人防部门是在党政机关中唯一具有很强军事特色的“准军事化”单位。

  按照国家人防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人防办自2003年起先后在铜陵市和阜阳市人防办抓了试点,又在阜阳市召开了全省人防“准军事化”建设座谈会,在铜陵市召开了全省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会议,制定下发了《全省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安徽省人防办机关开展“准军事化”建设实施方案》。全省各级人防机关以“准军事化”建设为抓手,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培育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建造一流精品、树立一流形象。

  通过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各级人防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地促进了效能机关、文明机关和政风、行风建设,全省人防机关涌现了一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和“三型机关”标兵单位,在各级党政机关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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