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构建全民医疗保障网
新安晚报 2007-12-12 12:53:20 作者:bj03
“一天只要掏七毛多钱,一家3口人一年最高可以报销20万的医疗费。”马鞍山市雨山街道的章大妈说,她家3口人,儿子重伤致残,孙子正在上学。政府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章大妈自己交了200元,儿子残疾只需交60元,孙子是低保只要交20元,其余的由财政补助。按照规定,她和儿子每人每年最高可以支付的医疗费用为5万元,孙子可以享受的最高限额是10万元。
为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真空”导致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6年12月1日,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继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目前在马鞍山,城镇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以上居民、重症残疾人员,都享受到了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仅城镇居民一项,去年参保人数就达到9.45万人。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有4559人享受了保险待遇,人均支付1152元,最高报销达6.95万元。
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温家宝总理对马鞍山市的医保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马鞍山市进一步创新思维,做好试点工作,使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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