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房地产信息系统建成
12月5日,巢湖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巢湖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已基本建成,也就是说,市民们将能在巢湖房地产交易网上查询关于商品房的所有“身世”信息资料,足不出户就可以看房买房。
每幢房都有“网络户籍”
《办法》规定,预售商品房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现售商品房在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前,应向所在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入网手续。而且,不得零星或分层预留商品房,对于确实需要预留的商品房,也需在登记时一并申报。这样,巢湖市的每幢商品房就都有了自己的“网络户籍”,使得预留商品房这一行为变成一个公开的行为。购房者在网上不仅可以查到心仪房产的“身世”状况,更可以直观地看到楼盘表和项目概况信息,实现网上看房。
房屋价格需网上公布
《办法》规定,商品房备案销售价格需要在网上公布。当价格需要变动的时候,房产开发商应以向物价部门重新备案的销售价格,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网上变更手续。此外,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房产,该《办法》规定房产开发商应及时恢复网上销售,其销售价格也受到控制,不得高于原销售价。
网上签约产权备案
您在网上看好一个房子,是否可以直接像网上购物一样放进自己的“购物车”呢?答案是可以!今后市民上网就可以查询到四县一区所有商品房交易的各个状态,包括不可售、可售、已认购、已售、已办理合同备案、已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已办理抵押登记等。同时,市民也可以先在网上认购,然后再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
该《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认购人签订认购协议10日以内,需在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自网上签约30日起,到所在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机构对房屋产权进行备案。备案后,商品房楼盘表上即时显示该套商品房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