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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不入住收回廉租房

新安晚报 2007-12-12 14:44:00 作者:bj03 

  《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详解

  如何申请廉租房保障?

  根据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具体的办理程序为:首先,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向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随后,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符合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保送该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然后,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最后,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什么叫做“实物配租”?

  根据合肥市的规定,该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租金补贴是指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据了解,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其中,新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哪些人群可优先“配租”?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选择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中的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优先配给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候租家庭较多时,将按照公开摇号等方法确定配租家庭。

  实行租金补贴保障的家庭,应当与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方可领取租金补贴。实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期缴纳租金。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按年度向所在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哪些情况将被收回廉租房?

  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如果出现将廉租住房转租或转借、擅自将廉租住房调换或改变房屋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中的一种情况,其廉租住房都将会被收回。

  申请家庭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将由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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