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银行上调逾期还款罚息标准 逾期3月属不良
沪1季度贷款量占去年全年增量的一半
4月10日,央行上海总部在发布的《2007年1季度上海市货币信贷运行报告》中,进一步警示商业银行要高度警惕信贷运行中潜藏的风险。
报告指出,今年1季度,上海市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新增贷款创出历史新高,1~3个月贷款量接近去年全年增量的一半。央行上海总部分析,上海世博会建设加快以及配套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速,拉动了新增基本建设贷款的需求。
而从2006年以来逐步攀升的不良贷款率已经迫使上海多家商业银行对延期付款的罚息水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数据显示,仅今年2月末,沪上中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进一步上升,不良贷款率增至0.95%,比去年初增加了0.37个百分点。
二手房贷款增加明显
据央行上海总部报告显示,1季度短期贷款多增明显;个人消费贷款也小幅上升。当季中资银行新增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27.8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的9.4亿元中,60%为二手房贷款。
从新增贷款投放量来看,上海市中小商业银行贷款投放力度较大,信贷市场份额快速上升。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1季度上海市金融机构季新增本外币各项贷款872.3亿元,同比多增408.7亿元。商业银行新增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76亿元,同比少增121.5亿元,其中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开发贷款分别少增50.2亿元和77.4亿元。
因此,央行上海总部警示商业银行要高度警惕信贷运行中潜藏的风险,特别是贷款增加较多的中小商业银行要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融资结构变化的影响,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对信贷运行的影响,
逾期3个月列不良信用记录
此外,记者在中介公司得知,受宏观调控的影响,上海楼市的成交量一直不容乐观,不少被套投资者企图通过“转移风险”自救。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统计数据表明,二手房的不良贷款率占上海市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70%以上。
在央行第五次加息后的三周内,上海多家商业银行在上调了房贷利率的同时,还对延期付款的罚息水平进行了不同程度地上调。
按照央行的规定,银行个人房贷新老客户的贷款逾期罚息在现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各商业银行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
记者咨询沪上中资银行获悉,多家银行对于拖欠还款已出台了新标准,但执行标准各不相同。农行上海分行、中行上海分行、建行上海分行、招行上海分行均执行在央行授权范围内的最严厉的罚息标准,其标准为按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计收,并按日计息;工行上海分行的罚息标准按照上浮40%的标准执行;上海银行即将出台的新标准仍是按照上浮30%的下限标准执行;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等表示,新的贷款逾期罚息标准还在报批过程当中,尚未出台。
据中介部门人士透露,目前恶意逾期拖欠贷款当中,二手房贷占了很大的比例。四大国有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统计数据表明,二手房的不良贷款率占上海市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70%以上。对于欠款超过3个月不还款的,银行将视为不良贷款,将按司法程序对房屋进行处置。交通银行则规定,若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有6个月不能按时向银行还款,就被视为断供,就有被银行收楼的危险。
此外也有专家分析,不良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延时性,通常会在3~4年后显现。之前在楼市景气时,虚假按揭以及变相零首付等行为就给银行信贷埋下隐患,造成目前不断新增房贷坏账。此外,各银行为了争抢房地产市场忙为房贷松绑,如今房产市场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虚假按揭纷纷浮出水面,加剧了不良贷款的“双升”。专家建议银行应该加强放贷的审核制度和信用制度建设,提高放贷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