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 -> 家居生活 -> 房产资讯内容
           

鞍山 随意堆放装修废料最高可罚1万元

中国建设报 2007-12-6 13:56:23 作者:bj03 

  日前,《鞍山市城市规划违法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在市区内随意堆放沙石等装修废品,否则将严厉处罚。《暂行办法》对不符合规划规定的行为,按不同情节,给予相应的量化式处罚。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居民在装修后随意堆放装修废料,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先建楼后审批的,最高将被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筑商若存在“改变建筑物面积,移位建设,工程项目功能缺失以及改变建筑物立面、造型、色彩,改变建筑物层高,擅自进行地下管网建设”等6种行为,也将被处以最高为工程造价10%的处罚。

  此外,《暂行办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区(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将现行《条例》无法调整的集体土地也涵盖了进去,并明确:在村、镇土地上进行建设行为,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同时,《暂行办法》规定,接到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不停建或逾期不拆除的,由鞍山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重新赋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权力。据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透露,现行的《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是1992年颁布的,已实施近15年,现有内容已不适应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

  • Copyright © 1998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webadmin@mail.hf.ah.cn 皖B2-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