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发新股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的通知
2007-8-15 12:08:06 作者:0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首发新股网上发行效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市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深市首发新股自2007年8月8日起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业务安排,完成首发新股发行的有关工作。首发新股需要采用T+4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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