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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用地应纳入土地规划

 2007-8-15 12:26:10 作者:0 

  本报讯(记者程建兰)土地利用规划中应该增加生态用地的分类。在昨天举行的2007年中国住交会主题高端论坛———土地整理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上,中国土地学会秘书长黄小虎认为,土地规划应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作适当改革,其中应增加生态用地分类,受益地区应对进行生态保护的人民和地区进行资源、生态补偿。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全国将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个区域,有的地方就是以保护为主。黄小虎提出,按照经济理论,生态保护才是公共产品的保护,但不能“我保护我受穷,我保护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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