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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财税体制与之匹配

 2007-8-15 17:41:11 作者:0 

  审议中央决算和审计报告的意见建议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财税体制与之匹配

  赵杰

  针对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行使职权应将重点放在涉及全国的政策性安排和重大项目上,减少直接插手干预地方政府职权工作的现象。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上公布了今年6月下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央决算和审计报告的意见建议。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反映出现行财税管理体制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据中国人大网公布内容,出席和列席人员对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所存在问题的意见主要集中为三种。其一,认为中央财力集中度过高,地方财力太弱,导致目前地方政府近一半的财政支出依靠中央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同时,中央有关部门存在统得多、管得细的问题。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适度的集中是必要的。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只有适度集中,中央才有财力通过转移支付来平衡各地差距。如果多给地方留,留到最后,就是中央没钱,东西部的差距就会更大。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晰,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对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很多方面不具体、不明确,造成实际执行中存在交叉重叠、错位空位等问题。

  结合提出的问题,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研究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行使职权应将重点放在涉及全国的政策性安排和国家重大项目上,对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中央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减少部门直接插手干预的现象。

  “有时候事情是中央的,而钱是地方的;有时候又恰恰相反。中央和地方事权不清,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事情”与“钱”的分属权力不明,造成了财税管理不到位,同时也暴露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等很多环节的问题。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指出,多年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准确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要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进一步完善财税管理体制,完善财税法律法规,尽快修改预算法,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

  毛寿龙认为,做好编制更多的是技术性问题,而要解决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涉及更多的则是“要把目前行政性财政体系转变为公共财政体系”。他认为,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领导对财政的影响很大,转移支付的人为因素也很大”。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认识到政府是在花纳税人的钱,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只有做好的义务,没有滥用的权利。财政部要在加强自身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方面作出表率。审计署应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不管是技术性问题的解决,还是制度安排的优化,毛寿龙认为这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中间都有许多困难,要慢慢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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