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下称:徐汇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徐汇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在一审程序中。
原告诉称:公司于2000年11月25日和30日以原告住宅办的名义分别向原告暂借人民币350万元和200万元,于2001年10月31日归还借款100万元,尚欠450万元。根据原告向徐汇法院提交的起诉书,要求徐汇法院判令公司即时归还借款450万元,并于2006年5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支付逾期还款滞纳金344925元(暂计至2007年4月30日),合计4844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