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7-9-3 19:33:14 作者:0
一、独立董事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2007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朱武祥范炼戴祥波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第二届董事会讨论决定提名周忠国、张泽熙、倪首萍、沈浚、杨有为、金伟民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戴祥波、杨义先、陈劲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武祥范炼戴祥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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