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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资产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2007-9-3 21:02:46 作者: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处置资产概述

  1. 本公司作为汕头紫光古汉氨基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氨基酸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由于受到市场的影响,近几年该公司经营状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减少公司亏损,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各方就氨基酸公司的股权转让已经达成一致,将氨基酸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广东声望化工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元。在本公司为氨基酸公司在银行580万元贷款所提供的信用担保转移至受让方的前提下,本公司放弃在氨基酸公司的债权718.8万元。(截至2006底,该公司总资产1876.8万元,负债2467.9万元,净资产-591.9万元,净利润-1016.37万元;截至2006年底,公司对氨基酸公司的股权投资余额为零,债权为718.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2、本公司直接持有汕头亚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25.52%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紫光古汉氨基酸有限公司持有亚联公司57.97%的股权。汕头亚联药业有限公司自2001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经营层以零对价的方式将亚联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杨培喜先生,公司放弃在亚联公司的债权504.5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公司总资产4026万元,净资产2144万元,净利润-236.46万元;截至2006年底,公司对汕头亚联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余额为770.8万元,债权为504.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处置上述资产的原因

  1.由于上述两家公司经营情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全体股东利益带来损害。

  2. 解除本公司为氨基酸公司在中国银行580万元贷款担保,消除担保风险。

  三. 处置上述资产的方式

  1、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将持有氨基酸公司80%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同时在解除本公司为氨基酸公司在中国银行贷款580万元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放弃其在氨基酸公司718.8万元的债权。

  2、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以零对价的方式将公司直接持有亚联公司的25.52%的股权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氨基酸公司持有的57.97%的股权转让给杨培喜先生,公司放弃其在亚联公司的504.5万元债权。

  以上转让价格是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受让方多次谈判,遵循市场价格和权衡利弊达成的协议价格。

  四. 此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家公司由于近几年受市场的影响,经营一直亏损,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对全体股东的利益带来持续的损害,通过转让该部分对外投资,使股东利益避免继续遭受损失。

  上述两家公司股权转让后,将使公司直接产生亏损1994.2万元。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处置汕头市紫光古汉氨基酸有限公司和汕头亚联药业公司投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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