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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公告

 2007-9-3 21:04:54 作者:0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营业部均已开始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我公司将与农业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已开通农业银行银证转帐且经我公司与农业银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客户,我公司与农业银行系统对其实施批量切换,直接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其交易不受影响。

  二、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A股、基金、权证等人民币业务,不涉及外币业务。

  三、实施批量转换的营业部范围:我公司所有已开通农业银行人民币银证转账业务的营业部。

  四、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凡已在本次实施批量转换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农业银行银证转帐的合格账户客户。属于中国证监会定义的不合格账户以及同时开通农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账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上线客户范围。

  五、批量转换实施日:2007年8月19日(批量转换的是以农业银行银行借记卡办理银证转帐协议的客户)、2007年8月25日(批量转换的是以农业银行存折办理银证转帐协议的客户)。

  六、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批量转换实施后,使用我公司委托电话的客户,原有资金转账操作流程不变;使用农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的客户,资金转账操作流程将发生变化,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农行营业网点。

  (二)成功转换的客户,请自批量转换实施日起尽快前往开户营业部或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约手续;未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客户我公司将暂停其资金“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

  (三)对于未转换成功的客户,我公司将尽力以电话方式予以通知。未转换成功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有银证转帐方式进行资金转帐。

  七、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致使资金转帐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若客户在2007年8月20日(2007年8月19日批量转换的客户)或8月27日(2007年8月25日批量转换的客户)有资金需求,我公司特别提示客户在2007年8月18日或8月25日之前,按原银证转帐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帐操作。

  八、批量转换后,因农行规定以农行存折办理的银证转帐将不能使用,不能进行银证转帐。为保障客户利益,请原用农行存折办理银证转帐的客户速到农行营业网点办理银行借记卡银证转帐对应业务。

  九、为避免业务办理过度集中,客户长时间排队等候,建议客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了解签约手续和资金划转流程、并向开户营业部电话预约签约时间。

  十、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约时,请遵循如下要求:

  (一)个人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农行借记卡(存折不能使用)前往开户营业部现场或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二)法人客户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银行借记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开户营业部现场或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十一、对于此次未上线的不合格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取限制取款、限制转托管和撤销指定等控制措施,待帐户规范合格后方予以办理第三方存管上线。请客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联系,配合营业部完成账户的规范手续。

  十二、对于此次未上线的、开通其它银行银证转账的合格账户,资金存取和证券交易方式不变,批量上线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客户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营业部,也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查询,客户还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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