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限期汇报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情况
2007-9-3 21:14:12 作者:0
记者17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国资委决定规范中央企业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经营管理工作。各中央企业须在9月15日前报送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情况分析报告。
国资委要求,分析报告应简要说明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的经营情况、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管理工作措施,其中对所属的宾馆酒店类单位经营亏损、债务风险、涉及诉讼、对外担保抵押等事项应重点说明。
据国资委统计评 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中央企业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摸底调查范围包括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及各级子企业投资开办的宾馆、酒店、饭店、培训中心、会议中心、接待中心、招待所、度假村、疗养院、办事处等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宾馆酒店类单位的基本建设情况和财务情况,具体包括所属企业级次、是否对外经营、累计投资、占地面积、配套设施、资产负债、收入及盈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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