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07-9-3 22:10:11 作者: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担任本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机构。同时,第一创业证券指定王永兴先生、毕杰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的通知。由于王永兴先生、毕杰先生调离第一创业证券,为确保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一创业证券指派艾民先生、侯力先生接替王永兴先生、毕杰先生的工作,担任保荐代表人。此次更换后本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艾民、侯力。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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