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出席和表决情况: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其中法人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71572811股,自然人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10361股,共计71583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股东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增补黎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增补钟浩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增补卢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增补程耕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增补陈红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增补苏书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增补何曲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1583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同意票数为715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同意票数为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伍光媛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