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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电脑系统没有及时将基民红利改成“转投资”福州一基民损失数万元

 2007-9-3 22:46:01 作者:0 

  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去年8月花10万元买了一只基金,12月到证券公司柜台将原来的“现金分红”的分红方式改为“红利转投资”。一直以为这只基金今年4月分红的8万元红利会自动转投资变成基金份额,不料直到今年7月才发现,这8万元红利还一直以现金的形式躺在账户里睡大觉,眼看着分红之后这只基金的净值节节攀升,福州柯女士近日对此很郁闷。

  柯女士8万红利

  损失3.6万左右

  柯女士告诉记者,去年8月25日,她在光大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买了10万元的光大阳光二号基金,当时电脑默认的分红方式是“现金分红”。去年12月11日,柯女士到光大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通过柜台工作人员,将分红方式从“现金分红”改成了“红利转投资”。

  今年4月16日,光大阳光二号基金分红,柯女士认为自己的八万多元红利肯定已经转成基金份额进入账户了。此后,看着光大阳光二号基金净值步步走高,柯女士满心欢喜。不料,今年7月,她收到基金公司寄来的第二季度对账单才发现,自己的八万多元红利并没有转成基金份额,而是以现金形式进入账户了。

  4月中旬分红后,光大阳光二号基金的净值是1.16元多,到8月13日,净值已达到1.6244元,涨幅约在45%左右,也就是说,由于当初这8万元红利没有及时转成基金份额,柯女士损失了3.6万元左右。

  光大证券营业部

  同意赔偿5000元

  7月23日,柯女士来到光大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进行交涉,营业部方面同意赔偿她5000元。回家后,柯女士找到去年12月11日修改分红方式后证券营业部出具的“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觉得赔偿5000元并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

  昨日,柯女士持“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到光大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找说法。营业部王总经理解释说,柯女士确实通过柜台对分红方式进行了修改,可能是由于电脑系统设置的问题,这一修改没有在后端生效,所以仍然将红利以现金形式分到柯女士账户。王总经理表示,证券公司对此负责,可以按照柯女士收到基金公司对账单后的第一个星期一的基金净值进行赔偿,以对账单信封邮戳为准。

  柯女士回家找到了对账单的信封,上面的邮戳显示,基金公司是7月16日从上海寄出对账单,7月19日到达福州。那么柯女士可以按照7月23日星期一那天的基金净值获得赔偿,记者查了一下,7月23日光大阳光二号基金的净值是1.4971元,粗略估算一下,证券公司应赔偿柯女士2.4万元左右。

  记者随后就这一事件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7月23日柯女士主张了自己权益以后,如果由于证券公司的拖延解决,基金行情继续变化,柯女士可以要求证券公司按“就高不就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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