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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7-9-3 23:28:56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4,269,80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0日。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

  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A股股份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21日召开的股东会议上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限售承诺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第一大股东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第一大股东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8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1%,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4,269,806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截止2007年8月13日,股东所持限售流通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1、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冻结140,482,478股。

  五、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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