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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及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2007-9-3 23:29:47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作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及董事津贴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局依法履行换届选举程序,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董事局提名的第四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2、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向董事局提出了第四届董事局董事津贴的提案,我们认为该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文周、徐安龙、熊楚熊、黎拯民

  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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