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 -> 房产投资与财经 -> 房产资讯内容
           

当“免费图书馆”遇到高科技……

 2007-9-3 23:34:22 作者:0 

  □本报记者 周婷

  鲁迅在上个世纪虚拟的“孔乙己窃书偷书之争”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成为了现实。当用高科技产品将书店内的书扫描并带回去,以营业额为目标的书店就成为“免费图书馆”。这种做法究竟算不算偷书?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断案的法官则从“对他人权益的侵扰”得出“此举不宜”的结论。

  但是这个结论仍然让消费者一时气难平。书商不满,读者不平,制造厂家委屈,在这一事件中的每一个角色都不痛快。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从表面上看,部分消费者的做法的确是侵害了他人利益,但是从更深一层看这个现象,则凸显了图书供应链上的矛盾:精神食粮供应渠道之贫乏,消费者不得不另辟蹊径。

  图书分销行业有关人士表示,公众图书馆制度不健全,“抄书现象”说明书店部分地承担了图书馆的功能,暴露了图书市场的尴尬:书价过高等于给公众获取精神食粮设置了门槛,抄书、“扫书”队伍日益庞大。

  将书店当作免费图书馆,这种做法屡见不鲜。人们见惯了书店的书架旁席地而坐的阅读者,也见多了用最原始的工具纸和笔奋笔疾抄的抄书人。

  针对书店贴出的“禁止‘刷’书”的告示,消费者也有自己的招:用高科技产品扫描不行,那么我用最原始的方式,在书店里泡上一天,把想抄的都抄完,就是不买,你总不会赶我走吧?

  毕竟“顾客是上帝”,书店老板当然不会赶走席地而坐的抄书者,他们的希望是抄累了的读者会将书买下。但是,过高的价格门槛,渐渐使书籍这种“精神食粮”沦为一种消费特权。

  此外,书籍从编辑到流通,每个环节的水分之大、利润之高,使得购书者成为最终被蒙蔽的埋单人。更令消费者不满的是,现在书籍质量良莠不齐,一本书中值得掏钱购买的内容并不多,但却只能整本全部消费,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书籍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不能在流通环节中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单边定价。倘若图书各环节的利润可以适当下压,或者以活页方式销售,不再强制消费者照单全收;同时扩大免费的书籍供应渠道,增加公众图书馆的书籍提供能力,或能解决“扫书算不算偷”的争论。

上一篇房产资讯:小松拟在俄建挖掘机厂
下一篇房产资讯:奇瑞伊朗建合资厂组装QQ6
  • Copyright © 1998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webadmin@mail.hf.ah.cn 皖B2-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