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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9-4 10:42:20 作者: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何玉华先生、董事总经理杨毅平先生、总会计师姚小聪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

  ■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千元

  ■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股份变动的说明:2007年3月22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50,100,000股股份(锁定期3个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2:均为本公司战略投资者,所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A股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除上述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外,截至2007年6月30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所有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

  附注:于2006年6月30日,Sumitomo Life Insurance Company被视为持有由受其控制的Sumitomo Mitsui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所持有的86,838,000股H股(约为本公司全部H股中的6.07%的权益或本公司全部股本中的1.23%的权益)。字母(L)代表好仓。

  3.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总体经营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国铁路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同时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和铁路技术装备升级;粤港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往来经济文化交流日益紧密,区域内客货运输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为公司客货运输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

  报告期公司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安全广深、效益广深、科技广深、和谐广深”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开拓客货运输市场,提升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均稳步开展,取得良好经营业绩。

  报告期,本公司运用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司整体资产规模、经营收入和营业范围显著增长,营业里程由152公里扩展到481.2公里,纵贯广东省全境。公司投资增建的广深第四线铁路于2007年4月18日开通,使广深线综合运输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公司进一步完善广深城际公交化开行方案和IC卡电子客票系统,同时“和谐号”国产高速动车组于报告期内上线运营,实现了公司客运产品的更新换代。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29亿元,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8.3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35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35亿元。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完成的专项审计,本公司向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以及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价格已经确定,金额为人民币10,138,581,948元。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8日支付人民币5,265,250,000元,余下款项人民币4,873,331,948元已于2007年6月29日结清。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5.6.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6.1.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事项进展情况参见本摘要5.6.1。通过运用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营资产,使本公司整体资产规模、经营收入和营业范围显著增长,营业里程由152公里扩展到481.2公里,纵贯广东省全境。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18日收回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广铁集团管理的铁道部内部资金管理机构)的1.68亿元人民币定期存款。(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基本养老金欠缴和代缴而由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人民币2,751,716.82元,本公司已于2007年5月17日收回该笔资金。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之前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联营公司或有事项

  于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联营公司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铁城)的投资约为人民币1.4亿元。于1996年,铁城与一家于香港成立的公司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企业广州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天),并于本公司下属的一个火车站附近经营房地产业务。

  于2000年10月27日,广州冠天与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华)及广州冠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益)同意为广州冠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冠城)欠一独立第三方的债务提供共同担保(广州冠华、广州冠益、广州冠城及广州冠天为关联公司,其董事长为同一人)。由于广州冠城无力偿还债务,根据于2001年11月4日的法院判决,广州冠华、广州冠益及广州冠天需向该独立第三方支付约人民币2.57亿元及其利息,故此,如广州冠天须对该担保负责,则本公司于铁城的权益有可能需要提取相关的减值准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03年12月15日接受广州冠天要求撤消上述担保的再审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本案中止执行。作为法院决定是否再审的必要步骤,法院于2004年3月18日进行了聆讯,广州冠天聘请了一独立律师代表其参加了聆讯。2005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06年11月14日和2006年12月25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截至本报告日,由于必要之相关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过咨询独立律师的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根据中国有关法规,该担保约定不能成立。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截至本报告日止,铁城下属的广州冠天需要偿还上述债务的可能性不大,本公司并未对于铁城的权益作出减值准备。为避免因上述诉讼而导致的损失,本公司已取得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承诺通过相应途径解决或承担,使本公司在铁城的投资权益不受该诉讼的影响。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公司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同时,在编制对比会计报表时,调整了2007年年初有关数据。

  7.3.2因公司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及与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使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数据参见财务报表。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玉华

  2007年8月28日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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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何玉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小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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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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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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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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