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8月27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8月20日公司向9名董事传真或直接送达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8月27日19:00,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副董事长马永春、董事张杰夫、王炜、康丽华、梁月林、独立董事刘奎钫、魏炜、李鹏,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半年,由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1,11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161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9,500万元),逾期担保1610万元。担保总额占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39.99%。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