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2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家斌先生因公缺席会议,董事汪永菊女士委托董事雷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票为7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1.6元的价格受让山东海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持有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6.65%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83,905,280元。
本次交易价格是双方根据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协商确定。目前,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尚在审计中。审计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由公司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中金”)代公司向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83 ,905,280元。在青海中金代公司向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公司形成对青海中金的负债人民币83,905,280元。该笔负债的偿还方式由公司与青海中金另行协商解决。
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适时地对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增持,并最终形成控股,使其形成公司新的利润来源和新的业务门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