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07年度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07-9-4 10:45:34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10次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2007年度配股方案。根据审核结果,公司2007年度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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