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9-4 10:45:48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7日分别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7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该自查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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