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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7-9-4 10:45:50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07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9月27日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36号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9月21日下午3: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四、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7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30。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登记地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36号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人:熊思平、张筝

  联系电话:027-84287896、84287967

  传真:027-84287988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管维立先生、刘冀生先生、王开元先生、李家堃先生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1日于武汉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管维立,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管维立

  2007年8月24日于北京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家堃,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家堃

  2007年8月24日于四川德阳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冀生,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冀生

  2007年8月23日于北京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开元,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开元

  2007年8月23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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