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9-4 10:46:13 作者: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致同意特力集团与特发集团签订《借款协议》,特力集团向特发集团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因此事项为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同意的5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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