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大力度打击乱涨价
2007-9-4 10:46:29 作者:0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天表示,发改委近期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以期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他还透露,修订稿已经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据张满英介绍,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此外,修订稿还加大了对价格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 张满英说。
张满英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成熟,《处罚规定》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相适应。特别是最近,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但在《处罚规定》中却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
此外,张满英还公布了前段时间查处价格违规工作中发现的六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查处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制止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重庆市物价局叫停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网吧价格同盟行为;吉林省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陕西省西安市查处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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