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07-9-4 10:46:43 作者: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获悉,本公司股东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被司法冻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40,012,912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7%)中的70,012,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9%)限售流通股(详细内容见2007年3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现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前解除冻结通知书》的通知,被冻结的70,012,912股已于2007年8月27日被解除司法冻结。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其余股份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因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已于2006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
特此公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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