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当前我国室内设计创新的一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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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内设计的几项创新
1. 80位当今我国室内设计行业知名人士
2003年2月20日,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发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征求意见表》,称“您的意见将作为第五届理事会产生的重要依据”,并附上18个省市区80位理事的第四届理事会名单。新一届理事会推荐理事的条件是:本会会员,并遵守学会章程,在室内设计行业有一定的业绩和知名度,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热爱学会工作,愿为大家服务。我认为,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这种方式是民主办会的一项创新。此外,我们还能从中得知令人高山仰止的当今我国“在室内设计行业有一定的业绩和知名度”的人士。
80位当今我国室内设计行业知名人士一览表
地区
人数
姓 名
北京
16
张世礼 劳智权 饶良修 李书德 李书才 周家斌 孟建国 郑曙旸 奚聘白 邹瑚莹 陈静勇 马怡西 王 铁 徐金川 谢剑洪 苏 丹
天津
5
张文忠 李炳训 李 沙 张 强 阚曙彬
上海
8
来增祥 王世慰 张皆正 张 伟 沈立东 王传顺 左 琰 叶 铮
重庆
2
陈永昌 沈渝德
江苏
7
吴涤荣 杨文嘉 周浩明 李宁 王琼 宋微健 赵毓玲
黑龙江
4
史春珊 赵兴斌 吕勤志 王兆明
吉林
2
董 赤 齐伟民
浙江
4
陈耀光 王炜民 王国梁 王明道
广东
7
史庆堂 黄维纲 叶军 焦山 林学明 刘年新 温少安
福建
4
薛光弼 陈孝生 孙建华 叶 斌
山东
3
周长积 韩 勇 赵一凡
四川
4
张文聪 刘有达 牟 江 张晓莹
陕西
4
安志峰 霍维国 余 平 吴 昊
辽宁
2
马可辛 任文东
河南
2
马建民 孙华峰
湖北
3
辛艺峰 罗果志 陈顺安
云南
2
石克辉 赵建国
广西
1
黄文宪
2.室内设计是全行业创新的源头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2000年对全国室内设计市场的调研,当时全国的室内设计人员有20多万人,三年过去了,推算现在的室内设计者约在25万人左右,占目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900万从业者的3%。余下的875万人是装修施工人员,其中管理者约占10%,作业层占90%。劳务者均来自农村,文化程度均在初中。
25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室内设计人员与790万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且无专业技术上岗证的民间工匠,20多年来在行业年均发展速度20%以上的背景下,两大部分没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每年共同和睦和谐地制造产值12位数的装饰工程产品或作品(2002年8250亿元),这不能不说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奇绩。两者都很了不起,尽管室内设计人员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中最稀缺的资源。
3.室内设计最大的创新及可能成为行业的出路
一个23年来25万人不挣装饰工程业主钱而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钱的“行业”,或说室内设计是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钱的“行业”——装修施工企业是室内设计的业主,室内设计能称作是一个“行业”吗?这大概就是在1994年、2002年分别两次修订的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至今尚未有“室内设计行业”的原因吧?
20多年来我国室内设计最大的问题,是这个行业挣不来装饰工程业主的钱。个人高收入而企业入不敷出。这在国际上是不可思议的。当前我国室内设计最大的创新,是由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的钱转变到主要挣装饰工程业主的钱——挣钱方向的根本改变,只有这样才能按国际惯例设计与施工分离,成为一个被世界公认的行业。
出路是行业自律。汕头市装饰协会2003年1月公布的《汕头市装饰行业诚信公约》值得借鉴:实行室内设计最低限价,共同约定家居设计费不低于30元/m2。这是个好兆头。
4.效果图与施工工厂化装配化带来的创新成本
如今业内在积极提倡装修施工作业的工厂化和装配化,这是行业的发展趋势。这个方向的本质并不完全是制造若干生产线和快速技术,而是引进现代工业化的理念。
装修施工的工厂化和装配化可能带来的成本是:装修同时还是门手艺,手艺有高附加值,手艺还有失传的可能——这是最大的成本,而机械化的前景是随着效率的提高而平均价格下降。难道我们还没有从室内设计的照抄模仿千篇一律的“工厂化和装配化”——“效果图大战”中汲取对施工发展趋势的经验教训吗?
普遍而习惯性的模仿也是一种创新,其收益是提高了工作效率,特点是工厂化和装配化,结果是单体效率与行业价格成反比,企业和行业长期成本大于收益。同样是业内的工厂化和装配化,在装修施工中提倡,而在室内设计中反对。
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我们在提倡一种东西的时候不要忘记它所带来的成本。创新是有成本的,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前提下才能创新。同时,创新是有利润的,当创新成功时,主创人员当然要享受其利润。利润越高,创新的动力和动机就越强,无论是学术、技术还是经济、政治。
二、室内设计公司得是真正的企业
2003年6月23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发文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9号),要求修订后的标准体现三点:一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既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发展,又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二是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乙、丙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三是考核具体条件要具体、准确,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要符合我部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考虑与原有资质分级标准的衔接。要求7月30日前完成。7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 “征询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意见座谈会”,同时征求有关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的意见。
因工作关系,我曾参加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1990年的制定以及1992年和2001年的两次修订工作,同时也参加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989年的制定以及1995年和2001年的两次修订。有一些横向和纵向对比的经验与体会。如今第三次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颇有一些感触。
资质标准集中了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当时一度是先进的,现在则很难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修订十分必要。第三次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拉开了新时期我国室内设计行业改革的序幕。设计是“龙头”,设计兴则全业兴。
本文在对装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制定、修订的回顾及行业现状的说明的基础上,发现业内长期存在的三大问题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障碍导致了设计施工两相分离与设计收费关系的扭曲,同时。三大问题也是装饰工程设计市场的主要缺陷。政府应进行有效的市场缺陷干预,在新资质标准中重新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以及政策的引导。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2002年底、2003年初要求转正或晋升甲级装饰设计资质的121家企业初审结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参照美国百强室内设计公司的评价条件,本文提出了修订资质标准的建议。认为突破口是使装饰工程设计公司成为真正的企业。为此,提请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一是在资质标准中增加年工程设计结算收入的条件;二是建立政府对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与行业协会对设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相结合的制度。为保障措施的实行,同时提出若干相关修订建议。
本文重点是从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看行业发展。进行了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两相分离与设计收费关系、行业结构需做四个层次分离调整的思考。
1. 装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制定、
修订的回顾及行业现状的说明
(1)资质标准制定、修订的历史沿革
我国政府对于建筑装饰设计市场和行业实行管理始于1989年。以1989年5月30日建设部做出的“关于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9)建施字第224号]为标志。这个名为《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其企业营业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因此,我国对于装饰工程设计市场和行业的管理始于1989年。
1990年11月17日建设部做出“关于试行《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和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整体性的通知”[(90)建设字第610号],是装饰工程设计从施工中分离出来的标志。
1992年11月9日建设部进行第一次修订,改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建设[1992]786号文件颁发。2001年1月9日建设部进行第二次修订,改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以建设[2001]9号文件公布,增加了工商注册资本和业绩的要求。
期间,幕墙工程设计从装饰工程设计中单列出来,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公布《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0]126号)。此前,幕墙工程施工从装饰工程施工中单列出来,1996年12月3日建设部颁发《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 号)。
由于1989年5月30日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在6年后的第一次修订——1995年11月7日以建建[1995]666号文件修订后,才将企业营业范围中的设计与施工分离,因此,我国真正对装饰工程设计市场和行业进行专门的管理,是1990年11月17日《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公布后的5年后才得以实现的。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对于装饰工程设计的市场和和行业管理,始于1989年;提出专门管理,始于1990年;进行专门管理,始于1995年。1992年和2001年对资质标准进行了两次修订。2000年幕墙工程设计从装饰工程设计中单列出来。
(2)装饰工程设计行业现状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2000年对全国室内设计市场的调研,当时全国的室内设计人员有20多万人,三年过去了,推算现在的室内设计者约25万人,占目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1250万从业者的2%。余下的1225万人是装修施工人员,其中管理层约占10%,125万人,作业层(劳务层)占90%,1100万人。
现有有资质等级的装饰工程设计单位1500多家,比2000年的2000家减少33%,现有甲级资质装饰工程设计单位342家。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和甲级装饰设计资质的企业占68%,231家,其余的111家,除个别者,如当地建筑设计院全额投资的江苏省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大连市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外,均为与二级装饰施工企业合二为一的单位。简而言之,342家装饰工程设计单位,七成是一级装饰施工企业投资的产物,三成是二级装饰施工企业投资的结果。个别只做设计不做施工的独立者现还为业内特例,不具备普遍意义。
1100万劳务者均来自农村,文化程度均在初中。自1978年改革开放23年以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年均为全社会创造并增加40万个就业机会,其中2002年创造就业机会400万个,占当年我国城市就业人口840万人的48%。是我国极少数创造高就业机会的行业之一,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由于本业的从业者87%是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这就造成了本业文化内涵颇多而科技含量不高的局面。农民无穷无尽的智慧均体现在施工技术中。又由于装饰材料,特别是高档装饰材料多依赖进口,国产化程度偏低,导致装饰材料产业升级能力的严重不足和结构调整的困难。
装修施工和装饰材料科技创新能力的匮乏,是造成我国室内设计落后的原因之一。之所以说是原因之一,是在于大家都充分肯定设计是“龙头”。何谓“龙头”,即起纲举目张作用。究其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亟待创新的原因,源头是设计创新能力不强,从而导致装修施工和装饰材料科技创新能力的疲软。设计、施工、材料在装饰行业创新中是互相促进的关系。
2.阻碍装饰工程设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三大问题
(1)一个依附于装饰施工企业而不收费的行业
如果说室内设计不是一个行业吧,显然不符合事实,现有25万从业人员,100多所大学、200多所中专中技,每年毕业学生上万人,学校此专业一直十分热门,市场需求远大于供给。
说室内设计是一个行业吧,显然也不符合实际,问题是一个23年来25万人不挣装饰工程业主钱而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钱的“行业”,或说室内设计是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钱的“行业”——装修施工企业是室内设计的业主,室内设计能称作是一个“行业”吗?这大概就是在1994、2003年分别二次修订的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至今尚未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行业或室内设计行业”的原因吧?
20多年来我国室内设计最大的问题,是这个行业挣不来装饰工程业主的钱。个人高收入而企业却入不敷出。这在国际上是不可思议的。当前我国室内设计最大的创新,是由主要挣装修施工企业的钱转变到主要挣装饰工程业主的钱——挣钱方向的根本改变,只有这样才能按国际惯例设计与施工分离,成为一个被世界公认的行业。
出路: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是真正的企业,真正走向市场。
(2)一个市场和和行业管理覆盖面很小的行业
我国现有30多万家装饰施工企业,有资质等级的企业约占7%、2万多家。2万多家装饰施工企业中,有装饰设计资质的约占7%、1500多家。如北京现有有资质的装饰施工企业1600多家,有装饰设计资质的仅占4%、60多家(其中甲级25家)。即便是大型装饰企业也不太乐观,全国29个省市区现共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471家,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和甲级装饰设计资质的企业占49%、231家。
(3)一个没有从业人员资格的行业
目前我国有25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而没有从业人员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室内设计人员,这在世界上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反观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建立起来的室内设计师从业资格制度。美国认为,经过专业考试的高水准的从业人员正是对公众利益的承诺。美国室内设计师的工作范围是建筑的内部空间,工程包括住宅、商业楼、教育设施等。室内设计业关系到空间规划、进出设计、无障碍设计;国家、州和地方建筑规范、标准;建筑材料包括阻燃、无害、防滑等;室内空气质量,人类工程学,遗产保留,照明,公众安全、健康和利益。
经美国室内设计师资格委员会(NCIDQ)认定的室内设计师,可在美国19个州内以及哥伦比亚(波多黎哥)从业,在美国之外的23个国家,如非洲,亚洲,欧洲和南美地区获得承认。在美国,只有符合规定的学历、从业经验要求并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后,才能成为注册为室内设计师。NCIDQ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质的组织,目的是为社会提供证明室内设计师具备最基本的从业资格,通过考试的地方。自1974~1999年,全美已有13500名室内设计师通过了NCIDQ的考试。考核内容为七方面:
一是理论课:设计要素、原则、设计理论,人类与环境关系学,基础和创造美术,包括二维、三维设计基础学。二是室内设计:设计过程包括方案、三维空间发展的解决、人类因素、空间规划、家具、装修材料、装饰及照明。三是专业知识:图纸、材料、规范、估价、安装、施工、建筑、环境、法律、规范、制度、标准等确保公众安全、健康、和利益的知识。四是交流技巧:形象陈述、说写技巧、计算机应用、图解和其他交流手段。五是有关课程:道德规范,项目管理,管理学,合同、行政管理等。六是历史: 美术史、建筑学史,室内设计史,及相关历史,以及档案学。
3.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两相分离
与设计收费关系的思考
(1)设计施工两相分离与设计收费的关系
我国现有20多家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称“装饰设计院”,但是只从事设计而不搞施工者,可谓凤毛麟角,原因在于极少数独立的设计单位无法与绝大多数设计施工二合一的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竞争。
长期以来,业内最大的呼声:一是强调按国际惯例装饰工程设计应与施工两相分离;二是收不到设计费。
我们可以沿着这样的思路进行考察:装饰工程设计为什么不能与施工两相分离?——是收不到设计费。为什么收不到设计费?——是设计投标的目的是为了承接工程施工,竞争施工合同的手段是减免的设计费,4.5%~7.5%(原为3%~5%,增加了50%)的设计费本质上是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这也是一种公平;设计合同谁做主?——是施工企业老板或项目经理做主。为什么施工做设计的主?——是设计不挣钱。设计与施工是什么关系:——业内戏称好比“小 Miss 傍大款”。设计收费,是设计产品的市场交易的行为,交易了设计产品去争取足额的收费的动机和动力是什么?——得是真正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我国现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9号),只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无“工程设计结算收入”的要求。因此现行标准还不是一个对真正企业的要求。既然不是一个真正的企业,怎能产生争取足额的收费的动机和动力。而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却一直有产值的要求,施工企业是真正的企业。
(2)在资质标准中增加产值“工程设计结算收入”条件的理由
a.企业资质标准本身的要求
资质: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现代汉语词典》1979年商务印书馆)企业资质,则可以理解为企业的素质,主要指企业的市场信用。企业资质制度,实际上是行业的市场信用制度。如果是真正的企业,产值则是企业信用的充分必要条件。
b.与施工资质相比公平的要求
建设部自1989年5月30日公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9)建施字224 号],后经1995年11月7日(建建[1995]666号)和2001年4月20日(建建[2001]82号)二次修订,现叫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由工程产值改称为工程结算收入,数额由1000万元、5000万元到3000万元。
c.国际惯例的要求
如美国100强商业(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设计公司,据美国室内装饰协会网2002年9月报道,《美国室内设计》杂志1999年对100家大型商业室内设计公司进行评价,全美共有3万多名在室内设计公司就职的室内设计人员,其中100强中有8000多名设计师,平均每家80名;设计费总收入为11.32亿美元,美国大型室内设计公司平均每家为1132万美元,约合9000万元人民币。
美国百强装饰工程施工企业1999年装修总面积为4.01亿㎡,平均每家400万㎡;总产值220亿美元,平均每家18亿元人民币。
又如世界建筑设计300强,2003年1月英国出版的《世界建筑》杂志根据“过去一年参加设计工作并取费的建筑师人数”评出2002年度世界建筑设计300强,日本建设设计公司以1054人、收入2.8亿美元排名第一,美国HOK居第二名。前25名中,美国有15家,英国4家,日本2 家,瑞典、德国各1 家。前100名中有香港公司3家:利安(第39位)、王董(第46位)、巴马丹拿(第53位),中国大陆建筑设计单位无一家在这份排名表中。
没有“工程设计结算收入”,就无法按国际惯例对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进行以“工程设计结算收入”为第一指标的市场评价。
4.建筑装饰行业结构四大调整的思考
2003年1月9日建设部汪光焘部长在给“200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颁奖大会贺信”中指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结构调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当时自己不太理解,现在多少有了点体会。行业需进行四个层次的结构调整。
一是公装与家装分离的调整。
按国际惯例,行业组成产业。
行业:是指工商业中的类别;泛指职业。产业:一解旧指私有的土地、房屋、工厂等财产。二解指关于工业生产的(用于定语):产业工人,产业部门,产业革命。(《现代汉语词典》1979年商务印书馆)
1994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修订的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将原有“建筑业”门类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勘察设计业”,调整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饰装修业”。 2003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统计局公布全部按国际产业分类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新的“分类”将建筑业划分为四大类行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
因此,建筑业由1994年的第一产业调整成为2003年的第二产业。建筑装饰行业也由第一产业调整为第二产业;同时由1994年建筑业的三大行业之一调整成为2003年的四大行业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从产业划分的角度,公共建筑装饰属于第二产业,而家庭装饰则属于第三产业,确切是属于现代第三产业中的第二个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居民服务业。
二是设计施工二合一结构分离的调整。
按国际惯例,企业结构组成行业结构。在确定行业结构之前,先要明了何谓“建筑装饰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中对建筑装饰行业的定义是:装饰装修属于建筑业的活动范围并在迅速发展。包括从事对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和安装活动。至此,国家不仅正式承认而且从法定上确定了建筑装饰行业为我国建筑业中的三大行业,准确地定性了建筑装饰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对建筑装饰业的定义:是指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包括十一类:门窗的安装;玻璃的安装;防护门窗、防护栏、防盗栏的安装;地面、地板处理、安装;墙面、墙板处理、粉刷;天花板的处理、粉刷;涂漆;室内其他木工、金属制作服务;工程完成后室内装修与保养;房屋的一般维修、装修和保养;其他竣工活动。
综上所述,建筑装饰装饰行业的主体是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包括设计和施工;建筑装饰行业生产的产品是建筑装饰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产品。但不包括装饰材料的制造和营销。我国建筑装饰工程企业的结构是设计施工合二为一。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结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这一行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要按国际惯例、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趋势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向是设计施工两相分离。调整的办法,主要是依靠市场的力量,同时辅以政策的引导。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建筑装饰行业的兴起形成,20多年来设计一直就依附于施工,这种设计施工二合一的体制,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因设计比较施工至今仍幼稚,施工直接培养着设计的发育成长,施工所付出的培养成本是3%~5%的设计费,如以2002年全行业产值7200亿元的3%计,装饰施工为设计所付出的培养成本是216亿元。
三是顾问咨询与设计分离的调整。
按国际惯例,以装饰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为界限,将设计顾问咨询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两相分离。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等七部委2003年3月8日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设计顾问咨询主要是做“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包括项目论证、投资消费分析、估价、效益评估等。
四是专业化分离的调整。
室内设计公司装修施工企业也应向医院、律师事务所一样,实行专业化经营,以形成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按国际惯例,专业化程度越高,设计取费就越有保证。
以上四个层次的分离,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政策引导的思路是鼓励分离,不可强制,允许并保护多种模式同时并存、竞争和发展。调整的力度,以比较温和为宜。市场缺陷的干预体现在资质标准、市场和行业管理办法,实质上是重新进行市场和行业管理制度的安排,特别是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招投标中,将设计与施工分开进行。
此外,不赞成叫什么“装饰设计院”,一是计划经济色彩太重,二是现有的8家装饰设计院(江苏省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大连市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山东齐鲁装饰设计院、温州市云艺建筑装饰设计院、杭州天澜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港澳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新疆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每家平均20多人,与建筑设计院相比也叫“院”,至多称为“所”,勉为其难。况且目前勘察设计院也在进行按国际惯例的改革。因此称“事务所”或“工作室”为宜,且以个人或个性化名称为上。
综上所述,幕墙工程设计也应沿着为这个大的趋势,进行幕墙业分四个层次的结构调整。
5.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适应装饰工程设计市场发展的需求,应对WTO挑战,向国际惯例接轨,本文认为修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是使装饰工程设计公司成为真正的企业。
为使装饰工程设计公司成为真正的企业,本文主张当前应采取二项重大措施:
一是在资质标准中增加年工程设计结算收入的条件。目前,我国年工程结算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装饰施工企业约有100家,如平均年产值按1亿元、设计收费按3%计,年设计结算收入为300万元。故甲级装饰工程设计企业年工程设计结算收入可在500万元以上考虑。
二是从业人员资格与企业资质认定相结合。面对注册制度需要3~5年才能建立的现实,目前以建立政府对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与行业协会对设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相结合的制度为宜。可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或会同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制定考评标准、认定程序。如能实行,则应强化从业资格;如暂时不能,则应作相应弱化。
为保证这二项重大措施的实施,资质标准中需对以下的相关问题进行研定:
(1)资质标准的名称
从《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再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兼顾我国传统与国际惯例,以称《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设计企业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为宜。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定义
原有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定义:我国官方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定义,最早见1992年11月9日建设部《建筑装饰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建设[1992]786号),10多年来没有没有更改: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筑或室内设计专业人员根据建筑的功能及其环境的需要,为使建筑室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运用建筑工程学、人体工程学、环境美学、材料学等知识而从事的一种综合性的设计活动。建筑装饰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室内、外各界面(顶面、墙面、柱面、地面等)和各界面上与建筑功能有关专业及其设备、设施装饰(不含一般粉刷)以及与之相关的室外环境、绿化设计及经济概预算等。
此外,1993年7月28日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建[1993]552号),也有间接的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化城市、美化建筑及美化生产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作为一门新兴的专业由此得到迅速地发展。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推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对建筑装饰业的定义的推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是指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以及对居室装修的设计活动。包括十一类:门窗的设计;玻璃的设计;防护门窗、防护栏、防盗栏的设计;地面、地板的设计;墙面、墙板的设计;天花板的设计;涂漆设计;室内其他木工、金属设计;工程完成后室内装修与保养设计;房屋的一般维修、装修和保养设计;其他设计活动。
新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定义: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设计作为一门新兴的专业是建筑工程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筑或室内设计专业人员根据建筑的功能及其环境的需要,为使建筑室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而从事的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以及对居室装修的一种综合性的设计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门窗的设计;玻璃的设计;防护门窗、防护栏、防盗栏的设计;地面、地板的设计;墙面、墙板的设计;天花板的设计;涂漆设计;室内其他木工、金属设计;工程完成后室内装修与保养设计;房屋的一般维修、装修和保养设计;其他设计活动。
(3)注册资本的调整
注册资本,其中重要的是体现偿还的独立的民事能力。我国平均每家为1664万元,其中占13%的16家为专业装饰设计公司,平均为257万元。原标准中甲级单位注册100万元可调整为200万元。甲、乙、丙级注册资本可分别人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
(4)专业技术骨干和室内设计人员的调整
我国平均每家技术人员为35人,其中专业室内设计人员为9人。原标准中甲级资质的“专业技术骨干”,可由15人调整至2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人员”,可由原标准中的不少于8人可调整为9人。若每人年薪10万元,20人为200万元,办公费用200万元,500万元产值——承接2亿元以上装饰工程的设计,应能使甲级装饰工程设计企业生存及发展。
甲、乙、丙级专业技术骨干—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人员可分别为20人~9人、10人~5人和6人~3人。
(5)取消原标准中的第4、5、6、7条
原第4条为: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原第5 条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原第6条为: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原第7条为: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均很难做出定量的考察,可取消。
(6)家装设计与公装设计分离